易某、龚某本是曾一起在部队服役的战友,退伍后,两人也是多年的好友。龚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多次找易某借款,共计50万元。后经易某催讨已还28万元本金,余款22万元一直拖欠未还。
2019年4月,易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两人达成调解协议,龚某自2019年4月起,每月30日之前支付易某22000元,直至欠款还清。刚开始,龚某按照协议约定,每月按时还款,但到了9月份,易某迟迟未收到龚某第6期的还款,逾期多日,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如若还款中出现任何一期逾期还款的情形,则余下未还的借款视为全部到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易某要求龚某将余款一次性全部付清。11月25日,执行法官将龚某传唤至法院,询问龚某的意见。龚某表示,之前由于资金困难导致失信,希望能够得到易某的谅解,希望能与易某协商,还是按照原调解书约定的每月还款。执行法官将龚某的意愿传达给易某后,一开始,易某态度强硬,称不会再相信龚某的承诺。
该执行案两当事人曾是战友,又是多年好友,情谊还在,只要对易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案件执行还是有缓和的可能。于是,执行法官将易某叫到一旁,进行劝说。易某明显有了动摇,想到昔日战友情,易某还是为之动容,最终决定同意龚某的请求,按照原调解书约定的每月还款,直至余款还清。
”这一次我肯定不会再失信。”龚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失信寸步难行,就像本案中的龚某,一朝失信,昔日战友情付之一炬,不仅伤害了他人,更伤害了自己。希望龚某能够按照自己的承诺,不再失信于易某,昔日战友情,或许有一天还能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