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烟台高速支队栖霞大队查处一起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1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沈海高速栖霞收费站对一辆白色小货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称出门走得急,驾驶证、身份证都忘拿了。面对这一情况,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身份证号并使用警综平台进行查询,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已因超分停止使用,且已经进行了公示,此时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证。面对事实,驾驶员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员称自己知道驾驶证已经被扣12分,一直没有去处理,依然心存侥幸驾车在路上行驶拉货,没想到这次出门会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驾驶人在驾驶证状态未恢复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讯员 温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