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晚19时许,执勤民警在穴坊收费站发现一辆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驶下高速时行车轨迹迟疑不决。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拦停列行检查时,主副驾驶员正商量着换座位,引起民警怀疑。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有效驾驶证件,但却是副驾驶出示的驾驶证。经询问,驾驶员段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刚考完了科目一。在民警的要求下,段某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配合民警查询。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后得知,该驾驶员段某从未取得过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了解,驾驶员段某刚花8000元买的车,因为有事去青岛,副驾驶开累了以为晚上不会有警察检查于是便开车上路,没想到刚下收费站就被查到。随即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段某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段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已将其送至海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通讯员 李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