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19时许,烟台高速支队栖霞大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486公里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白色小轿车,而且该车没有摆放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双闪警示灯,执勤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下车查看详情。
民警靠近后,发现车内空无一人,民警四处搜寻最终找到小车驾驶员,原来驾驶员赵某正在护栏外上厕所,称自己情急之下忘记摆放警示标志,请求民警照顾一下。可在与驾驶员交谈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竟然有浓浓的酒味儿,精神恍惚,说话有气无力。民警判断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于是立即对该男子控制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接近醉驾。
为确保安全,民警驾驶警车将驾驶员就近带下高速,经仔细调查询问,原来驾驶员是来烟台出差,下午16时跟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正要前往潍坊,认为晚上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不料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赵某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温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