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首轮督察,第二轮督察对象首次纳入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被督察央企。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和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解决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情况等将被作为督察重点。
新京报讯 生态环境部8日消息,近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第二轮督察对象首次纳入央企
相比首轮督察,第二轮督察对象首次纳入央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被督察央企。
据悉,针对央企,将重点督察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中央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另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和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解决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也将被作为督察重点。
六省市环境问题各具代表性
梳理发现,首批进驻的六省市因各自资源禀赋等特点,环境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
例如督察组在向上海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上海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攻坚克难不够,宝山区水环境质量呈逐年恶化趋势,2015年河流和断面水质达标率比2013年分别下降30.7%和20.7%。
另外,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偏软偏弱。环境违法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2013年以来全市约800个被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未完成整改但依然正常生产;上海市现有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73家,其中32家未经环评审批。
在此前对福建的反馈中,督察组指出,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
另外,部门工作推进不实,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特别是一些海洋保护区违规养殖问题突出。
海南的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等问题、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青海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开发等问题以及重庆长江水污染防治等问题,均被督察组点名通报。
■ 观察
8名督察组长均参加过首轮督察
跟首轮督察一样,本轮督察中,每个督察组均设置一名组长和副组长。梳理发现,8名组长均参加过首轮督察,生态环保督察经验丰富。其中,有不少组长在首轮督察中几乎“全勤”参加,此次是第二次进驻相关省份。
根据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分组情况,第一批组长由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等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担任。
8名组长均为省部级官员,曾在或现在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任职。其中,多名组长有地方任职经验。例如杨松曾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张宝顺曾任山西和安徽两省省委书记、蒋巨峰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等。
上述8位组长,均参加过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例如李家祥,曾任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兼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在第一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曾任第四督察组组长督察江西省;在第二批督察中,曾任第六督察组组长,督察陕西省;在第三、第四批例行督察以及第二批“回头看”中,李家祥均担任过督察组组长。
此次李家祥这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也是首次被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央企之一。另一央企是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另一名组长朱之鑫,曾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在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除了第一批例行督察没参与,其余均担任督察组组长。
此前在首轮第二批例行督察中,朱之鑫曾作为督察组组长进驻上海,此次也是朱之鑫第二次带队督察上海。
此次督察是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发布后开展的新一轮督察。下一步将建立组长人选库,由中央组织部商生态环境部管理。组长、副组长人选由中央组织部履行审核程序。
督察组名单
第一组:上海市,组长朱之鑫
第二组:福建省,组长黄龙云
第三组:海南省,组长蒋巨峰
第四组:重庆市,组长张宝顺
第五组:甘肃省,组长焦焕成
第六组:青海省,组长杨松
第七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组长李家祥
第八组: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长马中平
■ 对话
“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从2015年底试点河北开始,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用两年时间实现对全国31省份全覆盖。新一轮督察新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何会发现那么多环境问题?如何保障督察整改到位?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相关负责人。
先督察再回头看 不会是“一阵风”
新京报:如何保障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负责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一年时间完成第二轮督察“回头看”。这种安排,将会形成常态化机制,不会是“一阵风”。
对于督察问题的整改,我们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对督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对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首先,针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每个省(区、市)明确1-3项重点整改任务,定期盯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其次,开展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针对各地整改方案中明确的两千余项任务或事项,每季度开展一次清单化调度,不断拧紧螺丝,推动整改落实。
同时,加强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协调推动,督促两批“回头看”省份完成问责调查,并做好问责结果审核信息公开。另外,加强督察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以“回头看”20个省份整改情况为重点,督促地方利用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加强信息公开,持续保持督察整改压力,营造良好氛围。
“散乱污”企业成群众举报热点
新京报: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不少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负责人:督察中我们发现各地确实有一些环境问题比较典型,也有一些共性问题。对此我们作了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到位,一些流域,特别是一些支流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问题十分普遍。
一些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还有许多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
水资源过度开发,围湖占湖、拦坝筑汊、侵占岸线、毁坏湿地、违法填海等水生态、水环境破坏问题多发频发,在一些地方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同时成为污染排放的集中区;许多地方“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污染严重,成为群众举报的热点。
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均存在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不督促、不办理,不督察、不解决。
未来重点督察思想理念、责任落实等
新京报: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多问题,尤其是虚假、敷衍整改的问题。这是否说明地方日常环境监管不到位?
负责人:通过两批“回头看”,我们深切感到,地方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安排,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
但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消化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然面临多重挑战。
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甚至只看到取得的成绩,没看到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发展理念还远未转变到位,在具体工作中,一旦遇到发展与保护存在矛盾时,往往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责任没有压实,考核流于形式;另外,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敢担当、不敢碰硬的情况仍较多见。这些问题将是今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