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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水泥工买了干活的材料,活又没接到 讨要30元工钱 最后赔了50倍医药费

图源于网络

昨天上午,临海桃渚的水泥工老杨打了一通电话后,心里拔凉拔凉的。原来,他被人放了鸽子,之前跟当地一户人家口头约定好的美缝活黄了。

这份美缝活是老杨本月初接的,当时,老杨夫妻俩一起为王女士家搬运装修材料,老杨看到王女士家的地砖美缝还没做,想接下这份活,便主动询问王女士。

“当时她口头答应过我,让我来做。又有活可以接了,我心里蛮高兴的。”老杨说,“搬运材料的工钱之前说好是330元,我想着有回头生意可以做,就只收了王女士300元的工钱。”

双11当天,老杨让女儿趁着有优惠的时候网购了300多元的美缝剂。11月13日上午,老杨电话联系了王女士,想要确认美缝的做工时间,但王女士告诉他,自己已经找了他人做美缝。

之前谈好的活说黄就黄,老杨很生气,决定去找王女士理论,想讨回之前没有收的30元工钱。因为老杨心有不满,他觉得自己平时做的都是散工的活,这次接了王女士的活,还特地去买了美缝剂,“现在美缝的活丢了,美缝剂也白买了。”

然而,王女士认为,找工人是她的权利,她不同意再给老杨30元钱,“工钱是他自己提出来要少收的,而且当时美缝的活只是口头答应让他做,后来我得知自己有亲戚也在做美缝,所以就想给自家人做,这个也合情合理。”

由于当时两方意见不一,老杨和王女士发生争执,争吵不休还动起了拳脚。事情一下子闹到了当地派出所。

对此,临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了解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后,经过耐心劝说,并由桃渚镇驻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老杨向王女士道歉并赔偿医药费1500元,而王女士主动退还给老杨30元钱。

“有些纠纷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如果处理不好,不仅破坏和谐氛围,还可能引发治安刑事案件。”专职调解员徐宏来说,这类纠纷案例最好是当天化解双方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双方当事人可能会再次发生争吵。

台州晚报 记者 徐颖骅 通讯员 王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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