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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骑电动车载同学横穿马路被撞!交警不容情:违法,负主要责任

来源:山西晚报

如果问各位司机朋友

你在路上最怕碰到什么情况?

许多人都会说

肯定是路上“任性”的电动车呀!

那么,如果是

“任性”的电动车 + “不懂事”的孩子呢?

10月30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起典型事故,12岁少年因为违法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0月3日,山西晋中市昔阳县。在一处没有红绿灯、有人行横道的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载人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轿车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轿车正在沿道路最左侧的车道行驶,面前一辆载人的电动自行车从左向右横穿马路。没想到,电动自行车还没到达路对面,忽然又左转调头折返。此时轿车恰好从此经过,躲避不及撞了上去。骑电动车少年和坐在后座的少年,瞬间飞了出去。

经昔阳交警大队调查,电动车驾驶人李某今年刚满12岁,且存在违法载人、违规横穿马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而乘坐电动车的也是同样刚满12岁的少年,因此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则因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多大年纪才能骑电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要求,年满18周岁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是有很多人或许不太了解,驾驶非机动车也有年龄限制。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

未满16周岁为何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交警介绍,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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