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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监管谁牵头权威部门给出说法 住建部门负责,其他单位参与

原本一套房被改成三套后出租。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悦 摄

齐鲁晚报10月31日讯(记者 于悦) 10月30日、3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连续报道了济南拉菲公馆小区群租房问题。“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让群租房管理陷入尴尬。31日,记者从济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济南群租房的管理是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是在住建部门,群租房是房屋租赁市场中的一种形态,市里在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的时候,住建是牵头部门。”济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另外涉及治安问题,公安也要参与,涉及属地问题,街道办也要参与。“涉及多个部门,但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职责是在住建。”

在去年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中,“强化住房租赁监管”里包括了健全法规制度、构建全市统一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严格租赁合同备案、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等内容,每一项后面的第一个责任单位都是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实,不止拉菲公馆,群租房乱象在济南许多小区都存在,市民对此也是意见颇多。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10月30日,12345热线共受理群租相关问题约2344件,其中,转办约1547件,约占66.00%,直办约797件,约占34.00%。

这些涉及群租房的市民热线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住改商户或群租户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问题;二是咨询群租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等问题;三是邻居对房主改变房屋性质、房屋结构或供电等设施,出租给群租户的行为表示不满;四是反映群租人员较多,居住人员身份不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31日,记者就群租房管理问题联系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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