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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一长期强迫未成年卖淫、欺压百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判了!首犯判死缓

2019年10月16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瑞良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宣判。

枣庄中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份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赵瑞良纠集他人,形成了以被告人赵瑞良为首,以被告人杨某某、郭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长期组织、强迫多名未成年女性进行卖淫活动,同时采取“仙人跳”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被告人赵瑞良为称霸一方,在该犯罪集团为争夺卖淫女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指使被告人郭某等人进行报复,导致被告人郭某等人错将被害人刘某刺死。

庭审现场

据了解,以被告人赵瑞良为首的犯罪集团,有3名以上组织成员,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了3次以上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当地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赵瑞良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枣庄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瑞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6000元。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相关链接:2018年2月19日大年初四滕州一网吧发生一起命案,滕州警方连夜赶赴济宁,于20日凌晨抓获3名嫌犯。据了解,2月19日16时许,滕州市一网吧内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刘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捅伤致死。

滕州警方于2018年2月20日凌晨抓获嫌犯

在网吧内被害人刘某被捅伤致死

该案发生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犯罪嫌疑人持刀杀人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滕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由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牵头,网警大队、图像研判管理中心、荆河派出所等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消除社会影响。

专案组民警立即顺线追踪, 2月20日凌晨2时许,经过连续8小时奋战,专案组民警在济宁市将嫌疑车辆和车主找到,又经2小时紧张工作,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随后立即行动,搭建人梯,翻越4米高墙,进入嫌疑人住房内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郭某、赵某良、赵某抓获。

来源: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滕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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