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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灌溉工程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

祁阳县灌溉工程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

关于“祁阳县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的情况汇报

有关上级部门领导:

2017年3月15日,湖南省招标交易中心举行的“祁阳县中型灌区建设与节约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存在着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致使变成了一场精心策划、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的活动。

一、基本情况介绍:

该工程是祁阳县政府授权祁阳县水利局作为购买主体,实施购买的建设项目,造价达3亿多,是永州市大型建设项目。此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祁阳县方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方。40多家单位云集一堂,参与投标,而结果是1、2标段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总院中标,3、4标段由永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和湖南省德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竞标联合体中标。

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1.刻意更换招标代理机构,为后戏垫石铺路。

根据中国招标网发布的公告,2016年10月份左右,湖南潇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选为招标代理机构,但在2017年2月份,却无故换成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对此,招标人祁阳县方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公示原因,也没有参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商发改部门同意后,采取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或重新比选。

2.进入评标区域、操纵评标过程和结果。

在此次开标会中,招标人祁阳县方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直接进入评标区域,在3月15日6时终止评标,公布了结果的情况下,与评委会等相关人员沟通,并于当天8时左右再次评标,最终两次评标结果大相径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与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作为招标人祁阳县方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本应自身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却违法的干预、影响了评标过程和结果。同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此招标前已与招标人签订了委托协议,却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做到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涩。

3.弃用电子系统,采用现场决标评标法,并巧妙设置障碍。

其一,在从中央到省、市各级政府在大力倡导推行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招投标的大环境下和我省水利厅已有一套完整、科学、透明、公正的电子系统情况下,招标人祁阳县方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依然采用现场招标决标评标法。

其二,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至27日,期限为5天,但是25日、26日为双休日,招标代理机构以此为由而不接受投标人报名,为此实际报名时间缩短至3天,该行为实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七)项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例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4.关联单位同时中标,共同瓜分工程标段。

此次招标过程中,如前所述,多达40多家单位参与竞标,最终却花落两家关联单位,即1、2标段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总院中标,3、4标段由永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和湖南省德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竞标联合体中标。如此一来,出现我省内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通杀局面,让人不免感叹又生疑:究竟是招标人透露了相关信息,还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共同串通投标所致?

根据永州招标市场情况显示,只要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同时只要湖南省德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后者基本上稳操胜券的拿下招标工程。上述两种情行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四十一条明确禁止的。

三、建设与处理。

1.请求依法查处有关单位和部门是否有串标行为,若属实,应宣布此次开标结果无效。

2.纠正这种违法、违规的招投标现象,促进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3.请有关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招标人从中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以及代理公司如此里应外合进行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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