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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北山镇书记插手村换届选举,乱作为

隆回县北山镇书记插手村换届选举,乱作为

尊敬的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领导:

我们是隆回县北山镇满塘村的党员和原村组干部。我村在2017年换届选举工作中,本来是进行得非常顺利的。但是由于党委书记刘朝晖等少数人利用私情或不可告人的手段将我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搞成一塌糊涂,具体事实如下:

一、2017年4月4日(清明节)我村召开换届推选支委候选人会议,参加人员是各组群众代表和党员(群众代表是镇派干部直接参加各组由村民无记名投票而产生的。全村8个组24名代表(其中女代表8名、男代表16名),全村党员21名(包括镇里派来的彭祖中同志),这次推选支委候选人实际参加40人。第一次推选支委候选人结果是:彭祖中、文金、文全、文俊四人过半当选;因党委宣布要6个支委候选人,再进行第二次推选,结果是文为、陈吉华过半当选。选举后以刘朝晖为首的北山镇党委有意无意硬是将选举多次落榜的文伯虎拉进支委候选人,我们表示坚决反对并提出强烈抗议。

二、我村文本俭是上一届的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满塘村在他的带领下,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为村民修建长达5.5公里水泥路,老百姓由衷的感谢他,他虽然年满60岁,但老百姓舍不得他,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党员、群众代表投了他的票,可是以刘朝晖为首的党委派来的范奇银(副镇长)等人不给其记票,党章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党员有行使表决、选举、被选举的权利,可以刘朝晖为首的党委就剥夺文本俭被选举权。刘朝晖和范奇银剥夺文本俭同志被选举权,在选举中严重违反党的章程,应从严处罚。

三、群众代表及党员在推选支委候选人中推选的文金(40人投票、文金得30票,排名第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文金同志可以当选支委候选人,但不能担任书记或高于书记职务。可是以刘朝晖为首的党委有意把文金同志筛出支委候选人,这是北山镇党委凌驾党纪党章之上,剥夺文金被选举权。

综上所述,请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严查北山镇党委在我村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做出严肃处理,给满塘村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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