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01钢筋加工与堆放
切断:连接接头应切平
调直:拉伸调直、伸长率和标尺控制,调直机损伤情况
弯钩及曲率半径控制:箍筋135°、10d平直长度控制。框架柱、组合柱、钢筋搭接绑扎处的箍筋弯径2d控制
控制钢筋位置、保护层措施的卡具、铁马凳加工质量
半成品加工堆放、标识及验收
02钢筋连接接头
接头形式:直径20mm以上为机械或焊接接头。
接头位置、错开距离、百分率、同一受力筋不宜有两个接头。
钢筋的接头设置及接头质量控制:绑扎搭接接头;焊接接头(电渣压力焊、气压焊);机械连接接头(冷挤压、等强锥螺纹、滚压剥肋直螺纹、墩粗直螺纹)。
03保护层质量
钢筋位置准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
使用的垫块、卡具、支架措施有效,符合规定。
04钢筋绑扎与安装
箍筋加密间距、范围、封闭、锚固、搭接绑扎接头。
特殊节点:框架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封闭;主次梁节点箍筋加密及元宝铁,组合柱竖筋搭接范围内箍筋间距5d,100mm双控及弯钩(2d)与搭接筋到位绑扎;剪力墙连梁进暗柱箍筋等。
安装符合规范和设计做法,牢固。绑扎扣形式符合要求。
05防止钢筋工程质量通病的一些措施
钢筋工程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钢筋的定位措施和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的控制;
②抗震设防的要求;
③钢筋的接头设置及接头质量。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④钢筋安装的外观质量做到横平竖直、间距均匀一致。
钢筋绑扎七不准
1.混凝土接槎未清到露出石子,不准绑扎钢筋;
2.钢筋污染未清净,不准绑扎钢筋;
3.放线工未弹线,不准绑扎钢筋;
4.未检查钢筋定位情况,不准绑扎钢筋;
5.偏位钢筋未按1∶6进行矫正,不准绑扎钢筋;
6.未检查钢筋接头错开长度或接头位置不符合要求,不准绑扎钢筋;
7.未检查钢筋接头质量合格前,不准绑扎钢筋。钢筋工程五不验
1.钢筋绑扎未完成不验收;
2.钢筋定位措施不到位不验收;
3.钢筋保护层垫块不合格、达不到要求不验收;
4.钢筋纠偏不合格不验收;
5.钢筋绑扎未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验收。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
01钢筋分项工程
(1)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3)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02钢筋加工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规范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
(4)对规定抽样检查的项目,应在全数观察的基础上,对重要部位和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数量通常采用“双控”的方法。
(5)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6)盘条供应的钢筋使用前需要调直。调直宜优先采用机械方法,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也可采用冷拉方法,但应控制冷拉伸长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
03钢筋连接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4)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5)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7)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9)为了保证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传力性能,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定义、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以及最小搭接接长度的要求。
(10)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04钢 筋安装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钢筋安装位置的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