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 梅建明
何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8月份,他受聘于一家名为南京众和恒业蜂窝纸板制品有限公司。“其实我当时只下了一个月,后来就离开了。”何先生说,当时他跟法人代表孙某一起到江宁工商局注册了公司,法人是孙某,他被任命为企业总经理。
何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在任职过程中,发现公司经营并不规范,在经营理念上也跟企业法人代表孙某有分歧,何先生决定离职。因与孙某暂时没有联系上,何先生离开公司后另谋他就,此后再与该公司没有瓜葛。然而,今年的2月底,何先生因个人需求向南京一家银行办理个人信用贷款,把自己的个人资料提交给银行后发现,竟然未获批准。但按照正常的办理流程,何先生信用征信原本是合格的,银行给出的理由是他上了国家失信系统名录。
“我并没有贷款逾期未还的经历,此前也没有跟银行有过交集,怎么会有失信呢?”何先生疑惑地询问银行,得到的答复是他8年前任职的企业南京众和恒业蜂窝纸板制品有限公司因惹上官司,法院在执行时法人代理孙某失踪,因该企业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作为当时企业总经理的孙某也被“诛连”。“我的个人信用是没有问题的,想来想去,可能就是当时没去办理离职手续。”何先生告诉记者。
那么,既然不再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已长达8年之久,找到公司法人办个手续盖个公司的公章,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但一了解,何先生倒吸了一口凉气,事件远非他想的那么简单。
原来,何先生曾经任职的公司眼下已成了僵尸企业了。记者采访得知,孙某分别在青岛、南京、无锡和合肥注册了公司,目前这四地的公司均倒闭,而孙某也消失无踪。
记者联系了南京众和恒业蜂窝纸板制品有限公司一位前人事主管,这名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早就倒闭了,公司负责人也跑得不见踪影。她也搞不明白,何先生不是失信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什么会上了失信黑名单呢?
记者采访了这家公司注册地江宁区工商局,该局监管科的许科长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在接到青岛一家法院发来的协查通告,向该法院提供了相关的企业信息,包括何先生任职总经理也在企业信息中列明的,可能因此一起上了失信名录。“我们只提供了失信企业相关的信息,但没有向企业失信系统上传这一信息,因为涉及到近40个执法部门,至于是哪一个部门将何先生跟企业法人一起纳入失信名录中,我们目前也查不到。”许科长告诉记者。
因为何先生没有相应的手续,要撤销这个记录并非易事。
可起诉原公司 向法院申请撤销
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经济方面的律师陈先生,他告诉记者,其实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就是何先生找到原公司法人孙某,由孙某在其补办的离职手续或者情况说明上盖个公章,是可以撤销这一不良记录的。但目前的困境是,法人代表已失踪,连盖个章都不可能。
对此,陈律师告诉记者,何先生可以搜集相应的证据,并将原公司告上法院,由法院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对方如果缺席,法院可能会在采集何先生提供的证据后,作出对何先生有利的判决。何先生可拿着法院的判决要求相关部门撤销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