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3月29日消息(记者张孝成)近日,新疆网信办、公安厅等单位依法查处并曝光了一季度发生的11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
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侮辱、恐吓、诽谤他人等内容的音视频、文字图片,违反《刑法》《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乌鲁木齐市杰某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1月28日,网民举报杰某利用互联网下载、传播暴恐及非法讲经图文、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杰某予以刑事拘留。
克拉玛依市阿某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2月3日,网民举报阿某利用互联网下载、观看并向他人传播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阿图什市帕某存储暴恐电子书案。 2017年2月15日,网民举报帕某电脑中存有多部暴恐电子书。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帕某予以刑事拘留。
莎车县阿某存储、传播暴恐电子书案。 2017年2月24日,网民举报阿某在百度网盘上传多部涉及暴恐内容的电子书。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伊宁市伊某下载宣扬宗教极端思想音视频案。 2017年1月4日,网民举报伊某通过网盘下载多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伊某予以刑事拘留。
阿瓦提县吐某传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图片案。 2017年3月4日,网民举报吐某在个人QQ空间上传并存储多张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图片。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吐某予以刑事拘留。
库尔勒市杨某、王某恶意攻击自治区维稳措施案。 2017年1月10日,网民举报杨某、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恶意攻击自治区维稳措施,侮辱、诽谤他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王某予以行政拘留。
叶城县韩某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 2017年2月16日,网民举报韩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称“叶城出事了,好多地方都出事了,天黑了就别往外边跑了,听说广场哪个地方,两个骑电瓶车的人后备箱里面发现炸弹了”。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韩某予以行政拘留。
石河子市向某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 2017年3月3日,网民举报向某在微信群发布涉恐谣言信息称:“有到石河子去的朋友们,要注意安全,暴恐分子在石河子很厉害,都杀死了好几个人了,杀的是官员、派出所的人,政府都不敢公布,怕引起恐慌”。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向某予以行政拘留。
轮台县杜某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案。 2017年3月10日,网民举报杜某在微信群发布信息,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杜某予以行政拘留。
喀什市阿某传播淫秽视频案。 2017年1月12日,网民举报阿某在QQ群上传多部(张)淫秽色情视频及图片。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阿某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再次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互联网宣扬、传播、存储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教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希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