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海燕(右)出庭支持公诉
澄迈县检察院始终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国土资源
建设美好家园”“净空行动”“万泉河水清又清”等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做法如下:
该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从人员调配、工作分工、线索摸排与储备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检察长专门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同时,院领导亲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认真把关,靠前指挥,主动想、主动抓、主动督、主动干。
注重线索摸排和储备。一是组织专人及时获取环保督察组受理的案件线索,并进行逐一排查和研究,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二是通过调取国土、林业等部门17份环境资源类型评估、调查、鉴定报告,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三是横向加强内设机构的联系和协同配合,注意发现和收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跟踪监督整改结果。四是从全县11个乡镇聘请66名党委委员、村“两委”干部、村委会治保主任等作为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利用高科技取证。该院配备高配置无人机,并配备了无人机视频回传设备,实时回传无人机取证的画面,在及时固定证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提升行政公益诉讼取证的科技含量。
探索创设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民行+派驻乡镇检察室”一体化办案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民行+派驻乡镇检察室+侦查监督+公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内部协作。三是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国土、环保、住建、林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实现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
创新公益诉讼宣传方式。一是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作用,及时宣传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扩大公益诉讼宣传面。二是通过公益诉讼宣传片《高扬检察风帆
护航公共利益》等,不断推广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三是通过中国邮政设计和印制公益诉讼邮资信封,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邮寄公益诉讼宣传资料。
着力推动形成澄迈县生态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联合澄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林业生态损害修复赔偿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犯罪造成生态环境受损后,办案单位或行政职能部门如何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等问题。
加强干警练兵和培训活动。一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学习,举办干警学习讲堂,既有对公益诉讼理论层面的解读,也有对法律法规方面的解析,还有案例层面的分析,达到练兵目的。二是选派干警参加公益诉讼培训班,民行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全员参加省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培训,及时为干警了解试点地区先进做法提供平台和机会,提高干警对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政策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