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因为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交通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果遇到了交通肇事问题,我们应当注意以下3个问题:
(1)主观方面
过失主要指的是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观方面,而不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主观方面。无论行为主体主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心态如何,是故意违反,还是因为疏忽大意或是轻信而造成的违反;只要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对危害不特定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心态为过失,并且达到了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及危害结果规定标准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公共交通管理范围
交通事故主要指的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行为主体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对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有关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具体说明,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其范围应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理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构成交通事故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三、触犯交通肇事罪所应受到的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