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开健)按照有关法规,施工车辆运输建筑渣土,必须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否则将会面临查处。11月16日凌晨,司机何某在驾驶满载渣土的车辆赶路时,因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所规定的线路行驶,被夜巡的城管执法人员查获,而何某竟辩称是因为“眼花看错路”。
近段时间以来,城管服务热线12319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在东外环路一带,晚间常有违规渣土车出没。柳北区执法局扬尘办为此加大力度对该路段反复巡查。16日凌晨1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东外环路大风坳核准倒土场附近路段时,看到一辆桂B号牌的绿色渣土运输车驶来,执法人员依法将其拦停路边进行例行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检查。“放心!该有的手续我都有。”司机何某淡定地从驾驶室拿出《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递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看到,该《许可证》载明该车该车所运载的渣土,是从环江滨水大道的工地运往柳北区长塘镇香兰村公家岭核准场,途中的主要运输路线是环江滨水大道、东环大道、桂中大道延长线、北外环路等,并不会经过东外环。当执法人员询问何某为什么从北外环路跑到东外环路大风坳倒土场时,何某的回答让执法人员啼笑皆非,他说驾车过了鹧鸪江大桥后,本应左拐进北外环长塘镇方向,结果“眼花看错路,一不小心右转到了东外环路大风坳这边。”
由于何某涉嫌驾驶满载渣土车未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将其违规车辆予以暂扣。
据了解,渣土车因体积庞大、驾驶室高,所以存在很多视觉盲区,且在转弯时存在内轮差,特别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在运输渣土时都要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经立案调查,11月20日上午,柳北区执法局依法对何某所在的我市某土石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依法罚款6000元。
编辑:阮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