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城同创”的部署要求,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春运结束,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划定整治区域
G204以东,S327以南,张家河、北八滩渠以西、丁字港以北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路及人行道路。
二、明确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将采取教育、清拖措施和记分、罚款处罚,特别是对“僵尸车”一律先清拖、再处罚。
(二)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灯、不按“三道”分行、闯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靠右侧道路行驶、违法安装遮阳挡雨设备等违法行为,违者将采取“五个一管理”措施,即:接受一次处罚、抄写一编法律条文、做一次协助交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的志愿者、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片、把自己违法行为和违法地点发上微信朋友圈或微博,求好友点20个赞。
(三)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在停止线内等候红灯、不按“三道”分行、不走斑马线横过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违者将采取“五个一管理”措施(同上)。
(四)重点整治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工程车号牌污损、车身不洁、抛洒滴漏、未经批准驶入县城区等违法行为。
(五)重点整治拖拉机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闯县城禁区行为,违者一律予以查扣。
(六)重点整治报废车、无牌无证车、逾期未检验车、不悬挂号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七)重点整治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或未经检验、达报废标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三、严查突出违法
(一)严查“三驾”违法行为,即“酒驾、醉驾、毒驾”。
(二)严查“三车”违法行为,即“非标电动车、摩托车、工程运输车”。
(三)严查“三乱”违法行为,即“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喇叭”。
(四)严查“三牌”违法行为,即“无牌、套牌、假牌”。
(五)严查“两闯”违法行为,即“闯红灯、闯禁区”。
(六)严查“两线”违法行为,即“停止线、斑马线”。
(七)严查“两超”违法行为,即“超载、超员”。
四、公开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县电视台、县交通广播电台、滨海网、滨海报等媒体定期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将及时通报到工作单位。
广大滨海市民、广大交通参与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滨海规矩”,切实创优县城道路交通秩序,让文明出行成为靓丽的“滨海品牌”。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