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图片 华商报备受关注的“山东辱母杀人案”又起波澜——华商报记者10月28日从于欢代理律师处获悉,于欢案中被于欢用水果刀刺伤的讨债人之一严建军日前将于欢起诉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索赔近20万元,案件定于10月29日上午9时在聊城监狱(于欢服刑地)开庭。
讨债时被刺伤
先索赔50万 后索赔20万
于欢是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1994年8月生。2016年4月14日,山东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带领10人来到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公司催债,随后将于欢母子连同一名职工控制在接待室,进行辱骂、殴打。其间,催债人杜志浩甚至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报警无果后,于欢从桌上摸起一把水果刀乱捅,杜志浩等4名催债者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6年11月17日,于欢案中受重伤的严建军(1990年生,山东冠县人)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欢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提起了暂计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请求。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于欢无期徒刑,赔偿严建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53443.47元。于欢提出上诉,严建军未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6年8月11日,严建军因参与对于欢家人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被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2018年5月11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涉黑案作出(2017)鲁1502刑初45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严建军有期徒刑二年(至2019年3月14日),严建军等人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6月29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